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的通知》(穗财规字〔2017〕5号)、《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市属行政事业单位报废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处理业务操作指引的通知》(穗财资〔2017〕398号)、《广州市财政局关于报废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处理业务操作指引的补充通知》(穗财资〔2018〕35号)有关规定,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创新与交流中心拟对达到可更新年限且无法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按程序进行报废处置。
现将该批固定资产的相关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将按程序办理该批固定资产的处置清理手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可通过以下途径反映:
受理单位: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创新与交流中心
受理地址:广州市童心路西胜街42号2号楼2407室
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创新与交流中心
2022年2月9日
(联系人:胡晓丹、陈汝茵,联系电话:83279075、83279213)